因对作品的游戏改编权产生争议,北京春天互娱科技有限公司将《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作者唐七(作者吉某,笔名唐七)及北京中联百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索赔违约金及经济损失1100余万元。目前,海淀法院受理了该案。
原告北京春天互娱科技有限公司起诉称,2015年8月,唐七与北京中联百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订立《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周边开发版协议》。协议约定,唐七授权北京中联百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独家享有将文字作品开发制作网络剧、舞台剧、游戏及其衍生品等周边产品的权利。
2016年8月,北京中联百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唐七订立《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周边开发版协议补充协议》,约定原协议所约定的独家游戏改编权、及游戏衍生品开发权转授给北京春天互娱科技有限公司。唐七另出具《许可授权书》,授权北京春天互娱科技有限公司享有游戏改编权及游戏周边衍生品开发权。
不过就在北京春天互娱已经投入了巨额费用进行游戏开发并上线运营之时。唐七于2017年4月发布微博声称其签名被冒用、否认她本人签署过的全部授权文件的真实性。
上述行为造成北京春天互娱科技有限公司与各游戏开发合作方的严重困扰,无法判断本案所涉及的与游戏相关的授权协议。部分游戏合作方基于唐七的微博声明终止与公司的合作,正在进行以及拟准备开发游戏的合作计划业受到严重影响。
2017年7月,北京春天互娱科技有限公司向唐七发函,依约向唐七通报游戏开发情况,并要求唐七以合理方式对之前出具的授权内容进行确认,消除影响。但是唐七拒不履行澄清义务,导致北京春天互娱科技有限公司损失进一步加大。
故其公司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决北京春天互娱科技有限公司持续使用《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文字作品的游戏改编权,并请求判令唐七赔偿违约金及经济损失1100余万元。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